一、北交所IPO成功率50%
年1至5月,北交所受理23家企业的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上市委审议通过21家,证监会注册通过19家,上市12家,终止审核21家,公开发行累计募资(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19.90亿元。
二、北交所平均发行市盈率24倍
年4月27日至年5月31日,累计家企业申报公开发行并上市,受理家,6家企业撤回申报,1家不予受理。
97家已完成公开发行,公开发行累计募资(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93亿元,发行市盈率中值为20.54倍,均值为24.18倍,累计94家已在北交所上市;累计终止审核68家。
三、IPO申报前定向增发完成即可
定向发行在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申报前实施完毕的,不影响公开发行并上市申报。
例如,A公司于年3月25日完成定向发行,完成定向发行后至年6月底前,A公司可以使用年度财务报告作为最近一年财务报告申报。
四、成功案例借鉴
1、关联交易占比较高
发行人B公司面向光伏及半导体行业客户提供晶硅制造和硅片处理等生产设备,共同实际控制人为C公司的第二、第三大股东。B公司报告期各期来自关联方C公司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9.12%、83.40%和67.84%。
解释思路:①关联交易占比较高具有商业合理性。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③关联交易真实。④合作稳定可持续。⑤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持续经营能力。
2、股东提供无息支持,应该计提财务费用并披露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的无息资金支持,因无实际利息支出,未计提财务费用。
公司向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进行资金拆借,其向公司借款而不收取利息的行为属于间接对公司的捐赠,经济实质上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计入资本公积。因此,公司报告期内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的无息资金支持,未计提相应利息,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为了使财务报表公允反映经营成果,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按照占用资金金额、占用资金时间和同期贷款利率计提了相应利息,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五、处罚案例警示
年4月27日至年5月31日,对3家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企业的保荐机构开展了现场督导,配合证监会派出机构对26个申报项目实施了现场检查。
1、未按规定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在本所首轮问询函发出后,发行人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年度审阅报告。根据审阅报告,公司将不再符合申报时选定的上市标准。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未在首轮问询回复中说明前述事项及其影响,亦未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
2、现场检查发现,申请文件相关表述前后存在实质性差异
发行人在第一轮、第二轮问询回复中,披露业绩下滑是公司主动筛选客户所致;根据证监会派出机构现场检查报告、保荐机构专项说明及更新后的问询回复,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将业绩下滑的原因调整为因国家医保控费、“两票制”、零差价等医疗改革政策,医药流通企业销售市场整合,导致公司丢失了部分销售市场。前述表述前后存在实质性差异。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