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此次格力电器大股东股权转让的实质或可归类为管理层杠杆收购。在新的治理架构下,格力电器得以解决长期以来珠海国资与管理层之间控制权角力所导致的代理问题。为了匹配其获取的巨大利益,董明珠团队或许还需向股东和社会证明其持续创造更大价值的能力。
本刊特约作者陈欣/文
12月2日,格力电器(.SZ)公告其大股东格力集团与高瓴资本旗下的珠海明骏拟签署格力电器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转让价格为46.17元计算,此次交易中格力电器15%股份的转让总价款约为.6亿元。珠海明骏承诺获得股份后锁定三年,保持格力电器经营管理团队的整体稳定,并确保格力电器总部和注册地不迁离珠海市。
至此,饱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