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证监会发布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报告显示证监会多部门联合共抽样审阅了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发现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整体质量较好,但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对准则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包括:收入确认和计量不恰当、金融工具分类与后续计量不准确、或有对价确认和计量不合理、债务重组损益确认时点不恰当、商誉减值测试不恰当、集团财务公司存款列报不正确等。
一、收入相关问题
1、未恰当识别暂定价格销售安排是否属于可变对价
2.未恰当区分重大融资成分与预期信用损失
3.未恰当核算物业出租方收取租户的水电费
二、金融工具相关问题
1.未确认少数股权远期收购义务
2.未恰当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未确认处于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4.未恰当核算融资费用
三、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相关问题
1.未正确抵销权益法下顺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2.未恰当确认和计量或有对价
3.未恰当确认股东为上市公司承担的或有负债
4.未恰当核算资产收购交易
5.未恰当核算处置原子公司部分股权后的剩余股权
6.未恰当核算应收原子公司款项
四、债务重整相关问题
1.未恰当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2.未恰当确认或有还款、担保义务
五、商誉减值相关问题
部分上市公司商誉减值测试不规范:
一是未恰当判断已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是否发生实质性变化,仅以部分资产组处于停产状态为由,不再将其纳入商誉相关资产组,随意变更商誉减值测试范围;
二是未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存在的情况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而是错误考虑了资产负债表日后新发生事项的影响,并据此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
三是按照拟出售的被收购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确定商誉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与商誉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计算口径不一致,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价格对应的是被收购公司的净资产,往往包括与商誉无关的资产(如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和已确认的负债,通常不适宜直接作为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六、其他确认和计量问题
1.对搬迁补偿的会计处理不一致
2.未恰当确认受让的租金收益权
3.未恰当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
4.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会计处理不恰当
5.未恰当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6.未恰当确认对有重大影响的合伙企业投资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7.未恰当列报应收款项融资
七、非经常性损益相关问题
1、是未正确认定和披露与碳排放额度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
2、未正确认定与终止经营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
3、未正确认定与长期资产处置相关的非经常性损益
八、列报和披露
1.集团财务公司存款列报问题:个别上市公司期末银行存款大部分存放于集团财务公司,上市公司未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也未在货币资金附注中充分说明银行存款基本存放于集团财务公司的事实,不利于投资者充分了解上市公司银行存款管理方式及潜在风险。
2.现金流量表相关问题:(1)业绩承诺相关现金流量分类不准确。(2)定期存款质押与解除质押业务相关现金流量分类不准确。(3)未充分披露现金流量列报变更的情况。
截至年4月30日,除未来股份等11家公司外,A股市场共有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主板家、创业板家、科创板家、北交所89家,实现盈利的家、发生亏损的家。按期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中,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否定意见1家、无法表示意见43家、保留意见98家、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家。
证监会多部门联合共抽样审阅了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年报审阅发现,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整体质量较好,但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对准则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包括:收入确认和计量不恰当、金融工具分类与后续计量不准确、或有对价确认和计量不合理、债务重组损益确认时点不恰当、商誉减值测试不恰当、集团财务公司存款列报不正确等。
针对年报审阅中发现的上述问题,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发布本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提示市场主体在执行会计准则、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引导并督促市场主体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二是继续做好年报审阅中发现上市公司问题线索的跟进处理工作,尽早发现并防范相关风险。三是进一步收集整理系统内各单位一线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年度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协调会,加强沟通交流,统一监管认识。四是对于上市公司在执行中存在争议的会计核算与财务信息披露问题,适时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等形式,明确监管标准,同时继续以案例解析的形式,指导市场实践。五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