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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2/25 9:21:00

引言

为何说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源泉?首先,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知道,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了一种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真实情况,以此反驳《国富论》的这种划分方法。《资本论》指出如果资本主义生产者所生产的使用价值正好是进行再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那么这位生产者就会直接把他自己的一部分产品作为生产资料重新投入到生产过程中。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这位生产者是自己购买了自己所生产的商品。因此,他不需要将他的商品易主和流通就可以获得利润。由此可见,《国富论》的这种划分方法是错误的。

按照《国富论》的这种划分方法,斯密自己都经常陷入混乱,甚至不能自圆其说。例如,斯密认为如果机器是作为劳动工具处在生产过程中,那么它就是固定资本;如果机器作为资本所有者待售卖的商品处在流通领域中,那么它就是流动资本。

同样,斯密认为:“种子的全部价值,亦可称为固定资本。种子虽往返于土地与谷仓之间,但未更换主人,所以没有真正的流动过。农业家获取利润,不是靠出售种子,而是靠种子孳生产品。”

除此之外,牲畜也存在这种划分上的问题,作为剪毛、挤乳、繁种和耕地的牲畜,它是固定资本;作为以售卖为目的的资本所有者手中的牲畜,它是流动资本。

因此,《资本论》认为:“在亚当·斯密看来,同样的东西,按照它们在资本生活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既能够作为固定资本(即劳动资料,生产资本的要素)执行职能,又能够作为‘流动’资本,执行职能”。机器、种子、牲畜等究竟是固定资本还是流动资本,按照《国富论》中的划分方式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

由此可见,《资本论》对《国富论》资本划分方式批判的核心在于劳动价值论。由于《国富论》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不够科学,导致《国富论》没有区分使用价值和价值。所以,《国富论》对资本的划分只考虑了使用价值是否流通,而忽略了价值的运动,从而也就不可能意识到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区别在于资本价值周转和价值补偿方式的不同。

《国富论》认为资本是使用价值,从而将资本的运动局限在使用价值上。但是,《资本论》指出资本实质上是价值,因此,“固定”与“流动”不是相对于使用价值的运动进行区分的,而是相对于价值周转方式的不同进行区分的。

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区分

由于《国富论》没有区分清楚使用价值和价值,没有正确理解资本的本质,必然导致《国富论》对资本进行划分的依据是错误的。

既然《国富论》划分资本的依据是错误的,那么,划分的内容必然也是错误的。《国富论》指出固定资本主要包括四项:机器与工具、建筑物、土地改良费、“社会上一切人民学到的有用才能”;流动资本也包括四项:货币、待出售的食品,原材料、尚未出售的物品。

《资本论》认为按照《国富论》的划分依据,《国富论》给出的这些内容存在矛盾和错误。就算按照《国富论》中所提出的划分方式,即根据是否需要通过流通和易主取得利润进行划分,它所提出的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具体范畴也存在错误。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讽刺并批判地指出:“斯密列入固定资本项目内的‘获得的有用的才能’,只要是雇佣工人的‘才能’,而且雇佣工人已经把他的劳动连同他的‘才能’一起出卖,那反倒是流动资本的组成部分。”虽然《国富论》没有劳动力的概念,但是它认为工人是被雇佣的,而这些才能是雇佣工人身上所具有的,工人连同自己的才能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所有者。

《国富论》与《资本论》观点的差异

因此,按照《国富论》的观点,人的才能是通过流通和易主使自己的主人获得收益的资本。《资本论》认为按照这个观点存在两种错误。

一方面,《资本论》认为人的才能不是劳动者的资本,劳动者的工资只是通过出卖包括人的才能在内的劳动力换来的劳动力的价值。

工资与包括人的才能的劳动力二者之间是等价交换,劳动者并未因此获得利润。所以,《国富论》将人的才能看作是劳动力所有者的资本是错误的。

另一方面,按照《国富论》给出的两类资本的内容,人民学到的有用才能属于固定资本的范畴。但是,人的才能随着劳动者被雇佣而发生了易主,按照《国富论》划分流动资本与固定资本的依据,人的才能又属于流动资本的范畴。

由此可见,《国富论》对资本划分的理论存在许多矛盾,斯密自己经常陷入混乱,总会用自己新的观点否定前面提出的理论。

《资本论》批判《国富论》混淆了流动资本和流通资本。《国富论》认为流动资本可以处于流通领域,并不仅仅是生产领域的范畴。《资本论》则批判《国富论》将货币这种“从来不是生产资本即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的资本的形式”划分为流动资本。

由此可见,《资本论》认为《国富论》将生产资本中的两个种类与《资本论》所提出的产业资本循环过程中的三种不同形式混淆了。

流动资本和流通资本的差异

《资本论》认为《国富论》所谓的流动资本不过是流通资本,也就是处在流通过程中的资本。流通过程的资本主要包括以商品形式存在的资本和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本。“这由他非常拙劣地选择的例子就证明了。”

《国富论》以商人资本为例,它认为:“商人的资本便全然是流动资本”。按照《资本论》的观点,商人资本是处于流通领域的流通资本,并不属于生产领域,因而也就不可能属于生产资本的任何一个形式。所以,商人的资本不可能是流动资本。显然,《国富论》将流通资本与流动资本相混淆。

综上,《资本论》批判《国富论》没有认清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属于生产领域的资本范畴,从而混淆了流通资本与流动资本。

《资本论》批判《国富论》认为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都可以为资本所有者带来利润。《国富论》认为只要将资财作为资本使用就可以带来利润,一切资本都是利润的源泉。而《资本论》通过剩余价值理论科学地分析出只有可变资本才是利润或者说剩余价值的源泉,生产中其他所需的一切生产资料都仅仅是进行资本主义生产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

所以,在《资本论》看来,《国富论》所划分的固定资本中的机器、建筑物,流动资本中的原材料等只是作为不变资本存在的,辅助利润生产的物质条件,而不是生产利润的直接源泉。

此外,按照《国富论》对资本的划分方式,流动资本可以通过进入流通领域而产生利润。那么,《国富论》就错误地将剩余价值或利润的生产归于流通领域。在这一点上,斯密不但是对于他之前的古典经济学家的退步,更是与自己前面提出的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相悖。

综上所述,《资本论》批判了《国富论》划分资本的依据;批判了《国富论》划分的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具体内容;批判了《国富论》在流通资本与流动资本上产生的混乱;批判了《国富论》的资本划分方式导致对利润根本来源的错误认识。

资本报酬是决定价值的要素

关于“商品的价值由什么决定”的问题,《国富论》共给出了两种答案。并且,《国富论》认为这两种答案并不矛盾,只是由于所处的时期不同,因而决定商品价值的原因不同。第一种答案是生产中耗费的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

《国富论》认为:“在资本累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既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

所以,《国富论》认为“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观点仅限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权出现之前。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权出现之后,劳动的全部生产物,要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作为工资分给劳动者,另一部分作为垫付资本的报酬分给资本所有者。

土地所有者同资本所有者一样,由于占有土地的所有权而要求分配权。所以,地主要求以地租作为他的报酬。

结语

总的来说,在这个时期,《国富论》认为:“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一切其他收入归根结底都是来自这三种收入中的一个。”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这种观点称为“斯密教条”,并对“斯密教条”进行了深刻地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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