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如何变得富裕起来?相信大多数人都明白这其中的道理:就是当这个家庭的收入大于支出时,便可以积攒下来财富。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也是有同样的道理。只不过和家庭收支不同的是,国家的收入与支出的构成更为复杂,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产生不同的变化,有的部分例如国防开支从早期的不需要国家承担到后来需要国家承担。那么国家的开支与收入究竟由哪些部分组成?下文将按照国家的职责的分类一一讲述。
(一)国防开支
一个国家之所以称之为国家,那它一定具有一定的人民、特定的领土以及主权。而作为国家的君主首要的职责就是保护本国的人民安全以及其领土主权的完整。为了保护本国的人民和领土不受其他国家或社会侵犯,国家通常会组织军队来抵抗侵犯。然而,组建军队以及维护军队的开支,随着社会形态的更替,有着明显不同的变化。
在最原始的社会形态中,人群以狩猎为生结成部落。在部落中的每一个人既是猎手也是战士,他们用打猎的方法来抵御威胁他们自身安全的其他部落。当然,那时的狩猎形成的部落群体并未形成国家,也没有君主。每个人为了保卫自己而参与战斗,因此也并不需要国家来进行组织军队而承担支出。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形态更进一步来到了游牧民族的时代。游牧民族的规模一般要比最原始的狩猎民族大的多,原始的狩猎部落往往只有二三百人,而到了游牧民族时代,一个较大的游牧民族群体甚至可以达到二三十万人。但是游牧民族的状况与狩猎民族大抵也是相同的。每个人既负责狩猎也负责打仗,只不过在这一类的群体中往往存在首领或君主。但是,首领或者君主并不会为了战争而承担支出。参加战争意味着保卫自己以及家人的安全,甚至在鞑靼部落的群体里,妇女也会参加战斗,因为一旦战争失败,群体内的一切将沦为胜利者的战利品。而在战斗成功后,他们从其他部落或者群体那里掠夺来的战利品就是他们战斗的报酬,首领或君主一般只是具有决策的作用,并不会战争支付额外的费用。
游牧民族是迁移的,当他们所处的地方自然资源快要耗尽的时候,他们会集体迁移到下一个地方。但随着民族的不断壮大,部落群体渐渐减少自己迁移的次数,逐渐进入了农业社会。在农业社会里,人们进入了自给自足的时代,与狩猎民族和游牧民族相同,农业社会中的人也同时兼具农民和战士两种身份。但由于农业社会中,大多数人具有固定的居所,所以当农业社会里发生战争的时候,就需要老人和孩子留守在后方,以免被敌方偷袭。此外,农业社会中农民由于要耕种田地,所以他们的闲暇时间并不像前两者那样多,因此,农民作战也不可能像前两种社会中那样熟练,但此时农民参战以及不需要国家或者君主来为战争支付费用。
然而,制造业的进步和战争方式的改变使得国家不得不向战争支付费用。比农业社会更发达的社会中,制造业的产生使得一部分人只以劳动为生,而农业社会中即使农民去打仗了,只要不是在播种和收获的季节,农民是完全可以放下农活去作战的,并且不会因为去作战而吃不饱饭。但制造业不同,如果劳动者放下手中的工作去参战,他们将维持不了自己的日常生活在这个时候,就需要国家来承担战争的费用,由国家来供养军队作战了。
此外,战争方式的变化也是的国家或君主不得不供养专门的军队来保卫国家的安全。特别是在大炮或者火炮发明以后,军队的作战能力不再仅仅依靠战士个人的能力,更需要国家来支出费用制造火炮等兵器。而在有火炮参与的战争中,还有另一项至关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军纪。因为在只有刀叉剑戟的冷兵器时代,战场上的人们只凭自身的体力和对于兵器的熟练程度,就足以有信心战胜敌人。但是在大炮出现后,战场上多了很多看不见的威胁。如果这时作战的依旧是狩猎民族、游牧民族的民兵,就容易自乱阵脚感到畏惧。但是国家培养军队后,军人在常年的训练中听从长官的指挥,会比前者的情况好出太多。这也是国家必须出资来供养军队的原因之一。
(二)司法的开支
国家除了保护本国的人民不受其他国家或者部族的侵略以外,也有义务保护国家中的社会成员不受其他社会成员的侵犯。这时候就需要有人来主持公道,也就需要设立公正的司法机构。与国防开支一样,司法开支随着社会形态的不同,也具有不同的变化。
在最早的狩猎部落中,每个人几乎没有什么财产,大家几乎都是一样的状态。所以也就基本不存在不平等的状态,也并不会因财富而引起一些纠纷。但到了游牧社会,开始出现了财富不平等。随之而来的,富有者与贫穷者由于利益上的冲突就会产生一些纠纷,在这时就需要一个公正的机构或者权威来解决冲突。而这种权威也就是后来的民事政府。
这种权威有一个首要的条件,就是能够获得人民的服从。在正式国家产生之间,获得人民的服从大概有四种情况:第一个就是个人资质的优越,其次是年龄的优势,再次是财富的优越,最后是门第的优越。这四种情况中,财富和门第明显更具有权威性,而似乎门第的优越也是伴随着财富的优越的。于是,拥有巨大财富和门第优越的人似乎就拥有了某种权威,而当两方发生冲突时,需要他们来进行判定,这些拥有巨大财富且门第优越的人似乎就拥有了司法权力。
但是,这种司法权力不仅不需要支出,而且还会获得一些收入。因为向这种类似于君主的人申请判定时,是需要付出代价的。申请者提出申诉时,往往是带着礼金的,而判定结束后,被判定有错误的一方,也需要向类似君主的人缴纳罚金。这种模式一直发展持续到了国家的出现。在亚洲的鞑靼政府以后罗马帝国以后的一些欧洲政府,司法行政都是一项重要的收入。不仅对于这些君主是如此,一些其他部落的酋长或首领也是如此。
君主以此获得收入,因此也希望或者这种收入,这就必然导致了司法的腐败。就算后来君主设立了代理人后亦是如此。直到后来,国家中的其他开支例如国防开支在不断增加而君主无力以自己的财产支付时、当人民为了抵抗侵略为了自身的安全必须向国家缴纳各种赋税时,这种代理的司法行政才开始免费。这些代理执行司法的人也统一由国家来支付薪水,而不是向申请判定者索要礼金。而现在,到法院提起诉讼要交的费用,也正用于案件判理以及法院的日常维护。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司法这一部分实现了费用自足。但依然有国家向司法支出的部分。
(三)公共工程、公共机构的开支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建设离不开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也是君主或者国家的第三个职责。与国防开支和司法开支一样,建设公共工程和设立维护公共机构的开支,在不同的社会时期也具有很大的不同。在公共工程和机构中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常规的商业公共工程和机构,比方说道路、港口和运河等,二是特殊商业的公共设施和机构,如派驻大使或是设立维护驻外大使馆以及行规公司等。三是青少年教育机构的开支。
1.常规商业的公共工程和机构
虽然在一个国家内的不同时期所要求的支出不一样,但是在整体上,公共工程和机构建设所需要的大部分可以在其建成后续提供特别的收入,足以用来支付其本身建设和维护的费用。举个例子来说,通过公路或者桥梁的车辆,要支付小额的通行税,港口的建设以及维护的费用,可以由运载货物的船只支付小额的港口税,运河的建设以及维护也是这样的。只不过,在欧洲的部分地区,运河的通行税是私人的财产,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得不维护着运河。
因为如果运河维护的不好,就会影响船只通过,随之影响他们的通行税的收入。所以这些运河的拥有者们非常在意对于他们运河的维护。但是公路的通行税一般却不归个人所有。原因也很简单,公路与运河不同,运河需要时常的维护与疏通,才能保通畅运行。而公路在建成后,即使不加维护也对于道路的运行没有太大的影响,车辆依旧可以通过。于是国家或者地方就委派特定的人去管理公路,负责维护公路和征收公路的通行税。这些通行税除了支付最初的建设以及日常的维护,其余的部分就属于国家的收入了。
2.便利特殊商业的公共工程和机构
公路、港口以及运河建设是为了便利一般的商业,除了基础的这些工程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商业部门,同样需要国家的支出。其中最首要的就是与其他国家进行通商的特殊商业部门。例如,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的货物和商人,就需要特别的保护,法国所建立的东印度公司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此外,在一些其他不允许他国在本土建立公司的国家里,就需要派驻大使或者领事,设立大使馆,来处理在国外贸易的人员的问题。同时,国家向这些与外贸易的商业部门征收一定的赋税,用来保护这些商业部门的安全以及正常贸易。这一部分赋税通常也是有行政当局来进行支配。
3.用于青少年教育机构的开支
在早期,青少年教育机构能够自己承担开支,因为学生会向老师学费,这些学费基本足以支付教育机构日常的开销。但随着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等,开始出现了非公立的教育机构,这种教育机构延续早期的模式,老师以及学校的费用由学生的学费来承担。去这种非公立的教育机构的学生往往是家庭比较富裕的,他们有足够的学费来为自己的孩子选择更优质的教育。但是对于社会上大部分来说,是没有办法承担昂贵的非公立教育机构的费用。而一个国家想要向前发展,必然要保持整体的国民素质,要保障国家中的青少年能够懂得最基本的知识与道德体系。这时国家就设立了公立学校,公立学校的建设以及老师的薪水就由国家的行政当局支付。国家设立公立学校的目的也因国家所处的社会形态不同而设立不同的内容。
在最初的原始社会,人们以打猎和放牧为生,甚至在最初的农业社会里,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技能,每一个人也都是战士。他们对于生存的技能较为简单,社会分工也较为简单,每个人处理的事情都差不多,并没有专人做专门的事情,因而也是不需要的学校这种机构来教特殊技能的。
文明进一步发展,在社会有了分工以后。国家为了国家的安全与生存,为普通人设立公共的教育场地。例如,在古希腊的各国,国家所设立的公共教育的内容就是体育训练和音乐训练。体育训练的目的在于强身健体以及为战争做准备,并且根据历史记载来看,希腊民兵确实是当时世界上最好的民兵之一,显而易见,希腊的这种公共教育达成了他的目的。而音乐教育希腊人民认为能够让人变得通情达理、性情温和,虽然现在看来,这种做法的效果并不明显。
从近代到当代,普通民众的子女虽然不会受到像拥有巨大财富的子女那样好的教育,但是他们依旧可以获得教育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部分,诸如阅读、书写以及算术。而这一部分正式由国家来进行支出的。需要强调的是,这一部分对于广大普通民众的最基础的教育,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开支,因为这一部分开支带来的收益远远高于开支。原因也很简单,从长远来看,普通人得到了最基础的教育,明白最基础的道德,社会上大多数人会各司其职,整体的道德素质也会提升。因而用于青少年教育的开支,无论如何都是对国家百利而无一害的。
此外,一些国家或君主还会给予教会一些支出。因为在一些国家内,人们信仰的宗教具有极高的权威。在宗教冲突的年代,往往也是政治冲突的年代。实际上是因为,政府与这些宗教的精神领袖们有着一部分合作关系。每个政党差不多有结盟的教派,政治借助宗教之力完成斗争,必然给予宗教一定的利益。而在另一些国家,有的教会本身就是该国的国教。这些教会的收入,除了他们本身拥的土地或者庄园产生的收入以外,其余还有国家财政收入为了非国防目的所作出的支出的一部分。
(四)维护君主尊严的开支
一个国家,除了维护国内外安全、保持社会正常运行以外,为了维护国家的君主的尊严,也需要一些开支。这种开支是必要的,因为君主对国家内的子民要建立权威,在其他国家面前君主的尊严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和前三种开支一样,用于维护君主尊严的也会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而变化。生产力的进步使得普通人的生活开支开始增长,这时君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虽然不崇尚奢华,但是君主这一笔为了维护尊严的开支将会比普通百姓更快的速度成倍增长。
国防开支、元首用于维护尊严的开支,无疑是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这两部分由整个国家来承担是合情合理的。而司法与公共工程和机构的支出,虽然表面看起来是为了一部分人而支出的,但是归根接地,其所发挥的作用是有益于整个社会的。
国家一般收入公共收入的来源
国家除了上述会特定会产生收入的来源外,还有两种渠道可以获得国家的收入。
其一,专属于国家或君主的资金或收入来源
这一部分专属于国家或者君主的资源,与人民无关,由土地或者资本构成。国家用这些资本获得收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己使用资本,获得利润。例如在最原始的政府状态下,君主通常是部落里的的主要畜牧者,他们所得的利润构成了国家公共收入的主要部分。此外,一些国家也可以从一部分商业项目比方说邮局中获得收入。在一些更大的国家里,国营银行所得的利润是国家政府的一个收入来源。另一种是把资本借贷给别人,这种收入为利息。一个国家可以把将国家财富中的一部分贷给其他的国家或者是自己国家的臣民以获得利息。
其二,人民的赋税
赋税是国家为了履行其职能,而通过政治手段向人民强行征收的税额。虽然每个国家具体征收赋税的具体形式不同,但是大体上遵循四个原则:其一是每一个国家都人民都尽可能按照其自身能力的大小缴纳赋税;其二是每一个人缴纳的赋税不能是随意决定的,而是固定的。其三是赋税征收的日期和方式应该予以纳税者最大的方便;最后是对于国家所征收的赋税要有所安排,保证不会让人民遭受损失。
国家的收入与支出是无疑是国家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几百年来,我们不难发现国家的富裕、国家的支出与收入都有着相同的逻辑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