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
“十四五”规划透露个税新方向:资本所得逐步纳入,税率或优化
作者:陈益刊
上一轮个税改革让不少中低收入者税负下降,“十四五”时期个税改革仍将继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十四五”规划)称,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进扩大综合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
去年11月,财政部部长刘昆撰文表示,“十四五”时期将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法,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体系。
多位财税专家对第一财经分析,“十四五”时期个税改革仍将是税制改革重头戏,在上一轮改革迈出综合税制第一步后,下一步综合所得范围会继续扩大,财产性所得、资本所得会逐步纳入。在此基础上,个税税率结构和级距会进一步调整,45%最高边际税率有望下调,税率和级距进一步优化,总体上降低中低收入者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力度。
财产、资本所得应逐步纳入综合所得
个税改革一大方向是调节收入分配,重在公平。年正式启动的个税改革首次推出了综合税制,即将以前分类征收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四项所得,统一为综合所得,并采用统一的7档超额累进税率,而非此前四项不同收入采用不同的税率,体现了公平性。
但与国外普遍采用大综合税制相比,中国综合所得范围相对较小,目前综合所得也仅限于劳动所得,而像高收入群体收入占比较大的利息股息红利等资本性、财产性所得,并不包括在内。相比于劳动所得最高适用45%的边际税率,目前财产性所得和资本所得均采用20%的比例税率。
而要平衡劳动所得和财产所得、资本所得之间的个税税负,关键在于扩大综合所得范围,上述“十四五”规划已经明确这一方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近日撰文称,在此次个税改革成功的基础上,应乘势而上,将个税综合制改革进行到底。个税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税收的公平正义。最优的税制是契合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税制。应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如将财产性所得、资本所得等纳入。
有望降低最高边际税率,调整税率级距
随着综合所得范围扩大,税率结构也应进一步优化。
目前综合所得采取7档超额累进税率,共有3%、10%、20%、25%、30%、35%、45%七档税率,其中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万元以上,相应适用后三档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的部分,才适用最高的45%税率。
中国财政学会副秘书长冯俏彬告诉第一财经,目前45%边际税率过高问题比较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