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偶猫简介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报送人员请进来关于永续债,你应该这样填报
TUhjnbcbe - 2024/3/1 17:21:00

原创声明:文章可授权转载,未经授权不得盗用,违者必究

年3月,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银监发〔〕5号文,以下简称“5号文”),鼓励商业银行进行资本工具的创新,拓宽资本工具种类,其中就包含无规定期限资本债券,即永续债。那么永续债作为一种创新的业务种类将对监管报送产生哪些影响呢?今天就让我们来聊聊永续债在各监管报送模块中的填报方式。

一、出台背景

永续债,是指没有明确到期日或期限非常长的债券,即理论上永久存续的债券,主要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改善商业银行资本结构。现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虽然比较充裕,但整体结构比较单一,主要是以核心一级资本为准,其他一级资本占比很低,而永续债作为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能够很好的改善这一点。此外,在“资管新规”出台以后,表外业务回表将占用商业银行更多的资本,此时的资本补充更显得尤为重要,而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来说,资本补充方式有限,无法像上市机构一样发行优先股、普通股等,所以永续债的发行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人行为提高永续债的流动性,创立了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BS),并将合格的银行永续债纳入央行担保品的范围。据统计,自年2月至年8月央行共发行了15期CBS,金额涉及多亿。

二、报送方式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下永续债在各个监管模块中的填报方式,不过在这之前我们需要了解永续债在会计上的处理,因为这决定了报表如何填报。根据年财*部下发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13号文,以下简称“13号文”),按照发行方的合同条款以及所反映的经济实质,可以将永续债划分为债务工具和权益工具,这两者在会计科目上的处理也有所不同。若发行方将永续债划分为债务工具,即金融负债,那么需要在“应付债券”科目进行核算,若划分为权益工具,则应该在所有者权益下的“其他权益工具”科目进行核算。投资方持有的永续债通常与发行方的分类保持一致。在“5号文”之后,财*部于年又下发了《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号文),专门针对永续债的会计处理规则进行了细化,主要是在“13号文”的基础上考虑到期日、清偿顺序、利率跳升机制等因素来进行判定。

下面我们将重点介绍一下永续债在资本充足率、、大集中以及人行金数模块中的填报方式。

1、永续债在资本充足率报表中的填报

按照银保监会的要求,永续债在资本计量中统一视为股权投资。若发行的永续债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要求,则应当计入G4A的“3.1.2其他工具及溢价”中,不符合标准的永续债不得计入G4A表中,不过由于永续债发行的目主要就是为了补充银行的资本,所以针对商业银行发行的永续债一般都符合资本管理办法中对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要求;若金融机构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符合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要求的永续债,应当先按G4A“4.其他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的规则进行扣除,未扣除的部分应视为股权投资计入G4B_I的“10.1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中。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不符合标准的永续债参照上述未扣除部分进行处理,计入G4B_I的10.1项中。

2、永续债在报表中的填报

在报表中,只有部分报表将永续债作为单独的指标统计,如《G18融资工具发行情况表》是在无固定期限工具下统计永续债及其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部分,除此之外其他报表的填报仍然需要根据永续债的属性,债务工具还是权益工具来进行区分填报。填报的方式可以参考“13号文”关于永续债的会计科目处理。下表中列出来的内容为永续债在部分报表中的填报方式,可供大家参考:

表一

3、永续债在大集中报表中的填报

在大集中模块中涉及到永续债的主要是《A/A金融机构资产负债项目月报表》。针对金融机构投资的永续债,除了要区分债务工具还是权益工具外,还需要按照新旧会计准则划分为不同的会计分类。对已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机构,若永续债属于权益工具,则需要填报在12MYP-(二十六)股权投资(准则)项下,若永续债属于债务工具,

则需要填报在12MWS-(二十五)债券资产(准则);对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机构,若永续债属于权益工具,则需要填报在12MEQ-(二十二)股权投资项下,若永续债属于债务工具,则需要填报在12MCH-(二十)债券资产项下。

4、永续债在人行金数中的填报

在人行刚刚开始采集的金融基础数据报送模块中,根据人行的报送要求,不需要判断永续债是债务工具还是权益工具,统一按照“其他一级资本债券”进行报送即可,主要涉及的报文共有4张,分别为:存量债券投资信息、债券投资发生额信息、存量债券发行信息以及债券发行发生额信息。

整体来看,永续债在各监管模块中的填报方式有所不同。在资本充足率以及人行金融基础数据采集模块中,监管机构给出了明确的要求,分别按照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进行统计,而在大集中、以及其他监管模块中,填报说明中并未明确报送要求,还是需要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的业务情况并参照财务部的会计准则进行判断。

1
查看完整版本: 报送人员请进来关于永续债,你应该这样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