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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9/9 2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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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界网站

金融界《天眼》,追踪监管动态,洞察股市黑洞,护航投资之路。

互联网P2P借贷平台天雷滚滚,线下P2P同样触目惊心,有的甚至没有真实的理财项目,打着旗号吸收资金用于放贷。

7月17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关于曹某东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所涉存款金额接近万元,造成名集资参与人共计损失万余元,大部分为中老年人,有人投入百万,最终仅收到几万元收益。

汇锦财富非法集资案刑事判决书

姐弟“同心”搞集资传媒公司变身借贷

根据裁判文书,涉案公司汇锦财富(北京)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是年6月由北京汇锦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变更而来,而后者由被告人曹某东于年2月21日注册成立,其前身是年4月成立的中教瑞智(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教瑞智原始法定代表人为朱某,注册资本10万元,年3月和年1月,先后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曹某东、注册资本增至万元。

经查明,年4月至年3月间,被告人曹某东(汇锦财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伙同曹某平(曹某东姐姐、系公司有实无名财务总监,曹某东称曹某平在公司没有职务、工资,免费帮汇锦财富做报税工作,名片只是顺便印)、王某全(公司总经理)等人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号院3号楼5层等地,以北京汇锦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汇锦财富公司等名义,通过虚构借款人、承诺高额返息、公开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推广理财产品共计吸收人民币万余元。

投资人卷入多方补证补充报案

判决书显示,此次集资案共计涉及投资人人,由于该案件涉及面广、案情复杂,起诉及审理过程也较为繁琐。

年1月24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被告人曹某东、曹某平、王某全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其间,因不断有投资人补充报案并提供新的证据材料,公诉机关于年6月8日、10月7日两次建议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并于年9月26日、年10月23日追加起诉、变更起诉各一次。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报上级法院延长审理期限一次,最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判定3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曹某东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判处曹瑞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王某全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3人合计罚没人民币80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

第三方资管装门面曾尝试线上P2P

根据各方证词,汇锦财富公司投资理财方式主要是通过P2P债权转让方式,借款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后公司通过P2P平台给借款人发放与房产抵押相应的债权转让。

汇锦财富公司的工作人员自称公司手续齐全,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宣称公司前景好,投资收益高,并虚称公司有五种理财产品: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以及一年月月返等,利率是8%-15%不等,投资人大部分是退休在家的中老年人。

一名汇锦财富员工的证词显示,因为国家不许自融自贷,汇锦财富公司将北京金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法人是孙某,实际掌控人也是曹某东。曹某东自称其吸收资金是想建一个平台,利用P2P的形式筹集资金,再找需要资金的一方投资,从中间挣利息差,并拿出父母的房子做抵押以证明公司有业务,以此吸引客户进行投资。

金融界网站《天眼》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显示,上述北京金汇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年9月,核准日期为年10月,3名自然人股东分别是曹某中、林某兰、孙某,法人股东为汇锦财富(北京)实业有限公司。主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孙某为法定代表人、经理及执行董事。

曹某东还表示,公司曾经尝试做一个线上P2P平台但没有做成,赔了大概二三百万,还曾上线过一个夺宝性质的APP“E购网”。

关于公司亏空,曹某东自己表示一方面是因为运营成本太高,每月五六十万的房租、水电、工资以及为客户利滚利返还利息,定期买礼品、办活动等;另一方面是因为百万余元的坏账,加之自己曾将二三百万元投资款用于个人拆借款和还*债。

王某全供词显示,年春节后,公司开始运转不正常,资金链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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