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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8/15 2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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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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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策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除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外,可扣除以下项目[mu]:

0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kou]除。

02职工[gong]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xin]金总额14%的部分,准[zhun]予扣除。

0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zhi]出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liang]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fu]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ji]数[shu],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ju]。

04离职补偿费

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离职[zhi]补偿费,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度“预提费用”科目发生额进行纳税调整,待职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05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xin]金总额2%的部分[fen],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fei],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专用[yong]收据或者代收凭[ping]据才可依法在税前扣除。

06职工教育经费

自年1月[yue]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qi]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hou]纳税年度结转扣[kou]除。

职工教育经费范围:《关于企[qi]业职工教育经费[fei]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17号[hao])

特殊情况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职工培训费用: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2)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xun]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lian]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据实扣除。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pei]养厂[han]操作员培训费用,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并单独核算的,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据实扣除。

07社会保险费和其他保险费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符合规[gui]定范围和标准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zhun]予据实扣除。

企业[ye]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规定的商业保[bao]险费可以扣除。

企业根据有关*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bu]充[chong]养老保险[xian]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zong]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na]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08财产保险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09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yi]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qi]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

企业参加雇[gu]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an]照规定缴纳的保险[xian]费,准予在企业所得[dei]税税前扣除。

11利息费用

非金融企业[ye]向[xiang]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xi]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xi]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xing]债[zhai]券的利息支出,可据[ju]实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de]部[bu]分,可据实扣除。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税务总局[ju]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xi]支出企业所[suo]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条件可税前扣除

12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zui]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shou]入(含视[shi]同销售(营业)收入额)的5‰。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ye]务的企业[ye](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税务主管部[bu]门另有规[gui]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bu]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hou]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特殊规定

(1)对[dui]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zhi]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烟草企业的烟[yan]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4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zeng]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5防疫捐赠支出

自年1月1日起,企业通过公[gong]益性社会组[zu]织或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及其部门等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pin],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自年1月1日起,企业直接向[xiang]承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yun]许在[zai]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16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一般企业按签订服务协议或[huo]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bu]得在税前扣除。保险企[qi]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bao]金等[deng]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suan]应纳税所得额时准[zhun]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xu]结转以后年度扣除[chu]。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zhi]付[fu]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xu]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的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从[cong]事代理服务、经营[ying]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qi]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ben](包括手[shou]续费及佣金[jin]支出),准予在企[qi]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17扶贫捐赠支出

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xing]社会组织或[huo]者县[xuan]级(含[han]县级)以上人民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mu]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ying]纳税[shui]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18汇兑损失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shui]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wai]的货币性资[zi]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zhe]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you]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19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de]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20租[zu]赁费[fei]

企业根据生[sheng]产经营活动[dong]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zhi]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chan]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qu]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21开(筹)办费

《企业所得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zai]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企业[ye]所得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gui]定处理,但一经选[xuan]定,不得改变。

22性基金和行*事业性收费

企业按照规[gui]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部批准设立的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及其财*、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dei]额时扣除。

2*组织工作经费[fei]

*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xin]金总额1%的部分,可[ke]以据实在企[qi]业所得税前扣除。

24除[chu]企[qi]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以外的[de]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可税前扣除。

25违约[yue]金(包括银行罚息)、赔偿金、罚款

经济合同违约金(包括[kuo]银行罚息)、赔偿金、罚款、商业合同逾期[qi]付款向客户支[zhi]付[fu]的滞纳金等,属于纳税人按[an]照经济合同规定[ding]支付的违约金,并且与生产经营相关,是可以税前扣除。

26环境保护、生态恢复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sheng]态恢复等方面的专[zhuan]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bian]用途的,不得扣除。

27固定资产折旧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ye]按照[zhao]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固[gu]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de]折[zhe]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ci]月[yue]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jiu]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ru]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28生产性生物[wu]资产的折旧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xian]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xing]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sheng]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wu]资产的[de]预计[ji]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jing]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29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xing]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nian]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guan]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yong]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wai]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zhuan]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chu]。

下列无形资[zi]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0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zhe]旧的固定资产的改[gai]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fei]用的支出。

1存货的税务处理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an]照规[gui]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投资资[zi]产的税[shui]务处理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tou]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tou]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cheng]的资[zi]产。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担保损[sun]失

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yin]被担[dan]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dan]保人无[wu]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按照相关规定的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li]。

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与本企业[ye]应税[shui]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deng]生产[chan]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

4资产损失

准予在[zai]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zi]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zhi]、转[zhuan]让上述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法定资产损失)。

个人所得税的[de]税目很多,它们[men]的扣除项目各不相同。

对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suo]得、财产租赁所得实行定率相合的扣除方法,按次征[zheng]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在元[yuan]以上的,扣除率为20%;每次收入不满元的,采用定额扣除元的方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不扣除任何费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与计算企业[ye]所得税大致相同,即收入减去成[cheng]本费用税金损失。承包承租[zu]经营的应税所得,为经营收入额减去每月元的费用。

就工资薪金税目[mu]的个人所得税而言,应税所得额为按每月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元后的余[yu]额。税前扣除项目有:按规定比例计提并实际交[jiao]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符合税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

超过或地方规[gui]定[ding]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yi]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xian]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具备《失业[ye]保险条例》规定[ding]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de]失业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以现金形式[shi]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全额计入[ru]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qu]得的住房补贴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shui]。

通讯补[bu]助的扣除标准各省不一,总体上来讲,标准之内[nei]的可以据实扣除,超出标准的[de]应并入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是什么意思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kou]除就是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各项支出。

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fen],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zong]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zai]以[yi]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税屋提示——依据财税[]51号财*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kou]除*策的通知,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yu]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不超过工资薪[xin]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zai]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zhun]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培训费用:集成电路设计[ji]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动漫企[qi]业):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五险一金:按照规定的范围[wei]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gao]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ye])收入15%的部分,准[zhun]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jie]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yi]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guo]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fen],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手续费和佣金:一般企业:不超过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bu]含交[jiao]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deng])所[suo]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的部[bu]分[fen],准予扣除。

财产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bu]保费收入扣[kou]除退保金等后余额[e]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

人身保[bao]险企业:不[bu]超[chao]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chu]退保[bao]金等后余额的10%的部分,准予扣除。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fa]生的手[shou]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deng]企[qi]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kou]除。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wai]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扣除。

*[dang]组织工作经费: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gong]年度[duo]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you]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ye])、集体所有[you]制企业:纳入管[guan]理费用的[de]*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guo]职工年度工[gong]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yi]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qian]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jie]转[zhuan]下一年度使[shi]用。累计结转超过上[shang]一年度职[zhi]工[gong]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cong]管理费用中安排。"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税前[qian]扣除项目[mu]主要包括: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shi]际[ji]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suan]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除[chu]税收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ze]。即纳税人[ren]应在[zai]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二)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fei]用应[ying]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三)相关性原则。即纳[na]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四)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que]定的。

(五)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chu]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hui]计惯例。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

1、公益性捐赠:企业发生[sheng]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工资[zi]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he]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kou]除。

、社会[hui]保险支出

(1)基[ji]本保险: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规定的范围和[he]标准为职工缴[zhuo]纳的基本养[yang]老保险费[fei]、基本医[yi]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补充医疗、补充养老:企业根据有关*策规定,为在[zai]本[ben]企业[ye]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ti]员工支付的补充养[yang]老[lao]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ji]算应纳税所得额时[shi]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其他保[bao]险:人身安全保险费、财产保[bao]险据实扣除。

4、借款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zhun]予扣除。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chu]办法》第九条纳[na]税人必须将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可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间接成本是[shi]指多个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gong]同成本,或者同一种投入可[ke]以制造、提供两种[zhong]或两种[zhong]以上的产品或劳务的联合成本。

直接成本可根据有关会计[ji]凭证、记录直接计入有关[guan]成本计[ji]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cheng]本[ben]中。间[jian]接成本必须根据与成本计算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成本计算对象的产量等,以合[he]理的方法[fa]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计算对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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