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冶集团()07月1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尊敬的董秘,请问贵公司在年需要增发股票、且多年不对股东分红的情况下,为何年年支付年计入的权益永续债利息,即使公司在年归母净利润为负,年几乎所有归母净利润都用来支付利息?
株冶集团董秘:您好!永续债为权益工具,公司关于永续债的利息支付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的相关规定,利息在未分配利润中列支。感谢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