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报道,去年,成都市民方女士花费2万8千元购买了一只布偶猫。11月14日,布偶猫在位于奥体花园19楼的猫舍准备配种时却意外坠楼离世了。
方女士因此要求猫舍负责人赔偿3万5千元,对方则表示,只是帮忙配种,一分钱都没收,介绍配种的赵先生也对赔偿费用不能接受,答应适当补偿一点,最终方女士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猫,资料图片
事情起因是方女士的猫到了发情期,“8月30号,我们沟通好由的赵先生公猫配种,价格是元,支付了元定金。”方女士表示,看了公猫很满意,当时便支付定金元。后来方女士送猫到了赵先生说的猫舍,结果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讲述经过讲述经过
那么方女士的猫死了,该由猫舍负责吗?
个人觉得方女士应该找赵先生,毕竟猫舍是赵先生安排的,而猫舍确实没有收过方女士钱。
所以论关系,个人觉得应该找赵先生。
而赵先生收取元定金,后来称是介绍费,这个就要看情况了。
赵先生也是养猫的主人,同意自家猫与方女士的母猫配种。
但双方或许没有找到合适配种场所,或者赵先生也不懂。所以借助第三方的地方进行配种。
此时第三方猫舍觉得自己没有收方女士的钱,似乎是在帮忙,而赵女士觉得这是赵先生联系好了的商家。
自己已经定金付给赵先生,场地费配种费都包含在内了。
而赵先生觉得自己只收取了公猫的费用,场地或配种由第三方来进行。
那么这里出现了关键一点,这个猫舍的场地和配种费该谁给呢?
猫最无辜
猫舍说没收到钱,而赵女士觉得自己付过了。
这就出现了一个责权利不明确的问题。
所以最后出现相互推诿,没人负责,庄女士只能想办法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索赔。
个人觉得,这件事情,必须弄清楚,几个方面,才能做出正确判断。
第一,赵先生到底是介绍人还是公猫配种的商家。
因为庄女士认为赵先生是做公猫配种的,而赵先生是觉得自己不过是养猫的,配种是第三方。
这个其实很容易调查清楚,最难是是否有相关证据。
第二,猫舍为什么轻易接收庄女士的猫?
不论如何,猫舍假如作为商家或者帮忙,既然接受了,还是有责任照顾好猫的。
没收钱,为何又要接手?这个道理个人觉得需要弄清楚。
是协议没谈好?还是庄女士故意留在那里的?
第三,庄女士的猫到底是该按原价赔?还是按现在价格赔?价格又如何确定?
由于都是口头协商,目前各说各有理,这值得总结,由于责权利没有明确,所以导致纠纷产生,这也提醒大家,涉及较大金额的交易还是要订立书面合同,否则靠君子协定,出了问题,很难保障自己的权益。
因为出了问题,查无证据时就没有那么君子了,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有些人觉得应该不会出问题,或者觉得签合同麻烦。
结果出了问题更麻烦,协商不成,只能打官司了。
对于此次猫坠楼事件,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