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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探究货币控制的要点解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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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因为“自由”银行业无法产生确定性的价格水平,所以我们恢复穿着中央银行外衣的政策局,并考察如果这个中央银行要推行一定价格水平的政策,必须具备什么样的起码权力。以这样的情况为例:中央银行有权创造以对自身的存款要求权为形式的名义储备余额,商业银行需要实际储备,一方面是用于清偿票据交换所的结算差额,另一方面是对初级证券上的资本损失的保障。

中央银行决定成员银行储备的名义存量,它购买初级证券以增加此存量,出售初级证券以减少此存量。在下述第一个范例中,商业银行从这种储备得到的收益率—“储备一余额”利率—由银行间竞争性出价来决定。第二个范例中,上述收益率由中央银行确定。两种情况中都没有法定储备要求: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流动性的偏好不是强制要求,而是自己的选择。

储备市场和货币市场

在当期产出、债券和货币的市场之外,现在又有一个储备市场。储备的名义存量(R)由中央银行规定,并等于中央银行的债券名义持有量。当然,储备的实际存量是按购买力标准经过折算后的名义量(p)正像支出单位需要实际货币一样,商业银行为资产多样化也需要实际储备。

它们所需要的储备实际量与银行所欠实际货币量成正向变动,因而也与现金和债券形式的银行实际资产总额成正向变动。它也与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存款余额上所取得的储备一余额利率成正向变动。它与可提供收入的实际资产的预期收益成反向变动,而这些收益则取决于债券利率和资产管理的实际工资成本。

由于付给支出单位的存款利率的提高会降低商业银行所需要的实际货币债务和实际资产的水平,所以,这也会减少所需要的储备量。实际储备的增量需求与银行已经拥有的实际储备成反向关系。

当未清偿的储备的实际存量等于商业银行想要持有的实际存量时,这一市场处于均衡状态,即,这时:R-R(,,d,d,(5)ipip其中代表中央银行持有的债券,它等于成员银行的储备;B是成员银行自己持有的债券量;d是储备余额利率在ip中央银行确定名义储备量时,孤立考虑这一市场,它会通过降低d:以消除对储备的超额需求;甚至把d降到负数水平,意思是商业银行要向中央银行支付利息以持有储备。

现在有了储备市场,银行的货币供应函数上述方程必须作修改。或可表述如下:M-S(,,i,d,d,w)实际储备和储备余额利率的提高会使银行所需要的货币债务实际量增大;而在银行的净值既定的条件下,考虑到风险因素,银行持有债券的实际价值提高则会产生相反效果。同前面一样,银行所需要的实际货币存量与债券利率成正向关系,而与存款利率和实际工资率成反向关系。

储备一余额利率的市场决定在开头的两种经济模型中,货币当局通过规定名义货币量和存款利率来推行其价格水平政策,当取消了有这种特权的当局并用“自由”银行业来代替时,名义货量和价格水平就漫无目标了。

仅仅恢复货币当局规定商业银行名义储备的权力,而让这些储备的存款利率依然由银行间竞争性开价去决定,是否就足以再次把价格水平固定住呢?设想所有的市场包括储备市场在内最初都处于均衡状态。

支出单位和商业银行都对它们实际资产总量和现金资产与初级证券间的资产多样化感到满意。如果商业银行出于某种原因,从支出单位更多地买进初级证券,为支出单位创造了更多的名义货币量供其持有,从而打破了均衡的宁静。

在货币中性时,价格水平上升,名义债券量与名义货币量成比例增加。支出单位回到它最初的实际位置。但是,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实际资产负债表已经与以前不同。从中央银行到其成员银行有一个净额的债券实际转移:在方程式中,B不变,而B和p则增大。成员银行增加了实际债券量和收入,但是它们的实际储备则随货币购买力的减少而成比例地减少。当中央银行管住名义储备时,商业银行可以在实际储备上做它们想做的事。

从商业银行的观点看来,在最初的储备一余额利率上,较高的价格水平和减少的实际储备规模意味着储备的短缺,因而它们对储备有超额需求。如果银行对均衡被打破之前的资产平衡是满意的话,那么,现在它们的储备比率下降了,一定是感到不满意的。能否预期,在较高价格水平上这种对储备的超额需求会把价格水平推回最初位置吗?

不能。理由之一是,商业银行从实际债券和实际利息收入由于价格上升而得到的好处,弥补了减少了的流动性。为此,中央银行是吃了亏的。实际储备每减少一元,债券上就实际增加一元,而且按债券利息率带来收入。

价格上涨对银行收入还有第二个影响,因为银行是按最初储备一余额利率在减少了的实际储备总量上向中央银行收取利息或者支付利息。如果这两项变动在收入上的净余额恰好弥补了商业银行在流动性上的损失,则一般均衡就在较高价格水平上得到恢复,而储备一余额利率不变。

这样,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支出单位都不会愿意去恢复最初的价格水平,而价格水平显然是不确定的了。如果银行的收入变化补偿银行因实际储备量下降而引起的流动性不足后还有余或不够,那么,在较高价格水平上恢复一般均衡时,中央银行支付的储备余额利率会分别上升或下降。

因为现在的模式中储备余额利率是自由决定的,所以商业银行在选择使它们满意的现金和债券资产混合结构时能抬高利率或压低利率。似乎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肯定,商业银行会对它们扩大名义货币量的冒险举动感到遗憾,因而会退回到最初的名义货币量和最初的价格水平。

结论就是,当中央银行只管住名义储备存量、不规定法定储备或存款利率、并支付由竞争决定的储备余额利率时,名义货币量、名义债券量以及价格水平都是不确定的。中央银行用这种形式武装自己,确切地说是放弃武装,就不可能对社会推行其在价格水平方面的政策。

名义储备和利率的管制

中央银行不仅规定商业银行的名义储备,而且还规定利率。通过前面的讨论可能已经清楚,现在中央银行能够管住名义货币量的创造和价格水平。名义货币量、名义债券量以及商品和劳务的货币价格现在都是确定的。

再回到最初的均衡,然后设想商业银行购买初级证券和货币扩张打破了这种均衡,对名义债券量和价格水平也产生了数量说效应。在名义储备既定的条件下,商业银行的实际储备减少,商业银行的实际债券持有额以中央银行资产减少为代价而增加。

由于货币的实际存量或债券利率都没有变化,因此,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规定的储备余额利率上会感到实际储备短缺。但是,现在不能由储备余额利率的市场调节去解决对储备的这一超额需求。商业银行遗憾地发现,能够恢复他们所要求的实际现金和实际债券之间资金构成平衡的唯一方法是减缩名义货币量。

它们必须使价格水平回到原先位置,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恢复中央银行资产的实际价值。在中央银行既控制名义储备又控制储备一余额利率的条件下,它能够迫使其成员银行在任何实际背景中只要一个价格水平而不要其他的价格水平;只有一个价格水平与商业银行制度中资产平衡相适应。即使中央银行具有规定名义储备和储备一余额利率这两项特权,但其作为货币当局仍然不如前几章所述的政策局那样强有力。

第一,它对名义货币量的控制是间接的。在名义储备和储备一余额利率既定时,商业银行也可能改变对其资产构成中怎样才算是现金和债券间有了正确平衡的看法,并通过名义货币量的扩张或收缩来调整现有的平衡。

当然,中央银行可以避免这类调整,并且可以通过适当变动名义储备和储备一余额利率来阻止成员银行利用价格水平作为增减它们实际储备的手段。如果成员银行不想要这样高的流动性,中央银行可以收缩名义储备,提高储备——余额利率,或者两者并举。如果成员银行想要更高的流动性,中央银行可以扩张名义储备,降低储备余额利率,或者两者并举。但是这种管制名义货币量的方法与政策局的直接手段相比,则是一种迁回的方法。

政策局还具有我们现在的中央银行没有的、规定付给支出单位名义货币余额上的存款利率的权力。在我们现在的模式中,存款利率是由支出单位和商业银行竞争决定的市场价格。银行缩小实际资产和实际负债的规模,努力使利润最大化;这样造成的利率的任何下降都必然会减少支出单位所需要的实际货币量,并促成价格上涨。

中央银行能够用变动名义储备和储备余额利率那样的关系到银行的流动性的对抗措施来避免价格水平上的上述扰乱。中央银行减少名义储备和提高储备余额利率,能避免存款利率的下降,而存款利率的下降通过物价上涨,本来会加剧银行实际储备的短缺。

中央银行增加名义储备和降低储备余额利率,能避免存款利率上升,而存款利率的上升通过物价下跌本来会加剧实际储备的过剩。中央银行确实有那些对抗措施可供采用,政策局处于更强有力的位置来直接管制存款利率。

现在我们知道,假定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由市场决定,则对私人企业的银行制度进行货币控制,最起码要有哪些要素。中央银行必须管住银行储备的名义存量。中央银行也必须以储备余额利率的形式来决定这些储备的价格。

中央银行能自由运用这些手段,则可实施其价格水平方面的政策。具体说,它能阻挠其成员银行为调整它们的实际储备量而使名义货币和价格水平上升或下降的任何尝试。控制住商业银行自己的存款利率是中央银行一项方便的、尽管是可有可无的控制手段。

结语

通过管制存款利率,中央银行得以事先阻挠成员银行试图变动支出单位所需要的实际货币量,并阻挠它们试图通过随后价格水平的上升或下降去变动自身以实际资产和实际货币负债表示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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